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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命同价---胡敦麟
作者:胡敦麟   时间:2013-03-16 16:16:14  来源:未知   浏览 :649次
烈日当空,夏末秋初的午后没有丝毫的凉意,窗外的树梢纹丝不动,办公室内闷闷的,我正伏首案头聚精会神地撰写法律文书。 

 “主任,这位先生慕名前来咨询”,助手不知何时悄然来到案前。我抬头应声,“你好,请坐吧”。来者点头致谢,轻轻入座。这时,我方仔细打量了他一番:年届不惑,器宇不凡,举止雍容优雅,穿着高贵得体,颇有君子之风,唯面容憔悴。我沏了一杯茶递给他,他颔首称谢,顺手端起呷了一口茶,调整了一下思绪,缓缓地讲述了他的遭遇: 
        我叫莫庸,出生于一个偏僻的山村,那里山清水秀,风光宜人。自幼便听惯了山间潺潺溪水的歌唱,看惯了山间百花齐放、百花争艳。小时候的家乡犹如世外桃源,民风淳朴,路不拾遗,夜不闭户,村中阡陌交通,鸡犬相闻,黄发垂髫,悠然自得。然而,大家都是痛并快乐着。山里经济很落后,村民都很贫穷,食不果腹,吃了上顿愁下顿。交通很不便利,山上崎岖的羊肠小道连通着山里与山外。每半个月从山的那边来的邮递员几乎是联系山里和山外的唯一桥梁,表明我们村庄还没被人遗忘。童年的记忆中只有捏泥人、掏鸟窝、挖竹笋、采蘑菇、牧童骑牛等片段,不知电视、汽车为何物。每天都仰望头顶的那方天空,眺望山顶,这便是我们的世界,很想知道山的另一边是怎样的天地。 
        父亲和母亲都是地地道道的农民,斗大的字不识一箩筐,每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平淡而艰难地活着。可能他们也曾和命运抗争过,但最终妥协了。家里虽然贫穷,但由于母亲善于持家,我自幼基本没挨饿过。衣服虽然破旧,但都很干净整洁。父亲则不善言辞,每天辛勤劳作,任劳任怨,憨厚老实,乐于助人,村里每有红白喜事都会请他去帮忙,与人为善,从没与人红过脸。每次夜晚吃饭,父亲总让我们娘儿俩先吃,“我还没忙完呢,你们先吃,别等我”。母亲给我盛好饭,和我一起在豆大的灯光下吃饭,时不时叮嘱我要吃饱,并语重心长地说:哇呀,你要好好念书,将来有出息,考出去,别待在这穷山沟沟。记忆中爷爷腰上时常别着一杆烟嘴,走路时眼袋一晃一晃的,偶尔抽出烟嘴吧嗒吧嗒吸几口,烟气慢慢升起盘着他箍着头巾的脑袋,宛如仙境一般。空气里弥漫了劣质烟的气味,爷爷呛得咳嗽起来,眼角淌出几滴眼泪,流经沧桑的脸。后来爷爷一天天地衰老,母亲时常替他熬一些草药,熬好了,我小心翼翼地用毛巾捂住药砵给爷爷端去。苦涩的草药也没让爷爷多活几年,爷爷在弥留之际说最大的遗憾就是一辈子待在山村,几乎没出去过。因此,从小我就有走出大山的渴望。 
        父母给我取名“莫庸”真是用心良苦,寓意深远。我从小就十分刻苦学习,虽没达到凿壁借光、悬梁刺股、闻鸡起舞的程度,却也常常秉烛夜读。因此,成绩在班上总是名列前茅。每当看到我的奖状,母亲总会喜笑颜开,眼睛中充满期盼。上初中是我第一次走出山村,来到镇上我深切感受到山村的落后,对外面的世界充满着好奇。同时,我更加下定决心要认真读书,用知识改变命运,让父母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于是,当别人还在梦乡中时,我已在路灯下晨读;当别人在操场上嬉耍时,我默默地在教室看书;当别人周末纵情山水时,我独自在教室自习。皇天不负有心人,在我的不懈努力下,六年后的高考我取得了优异的成绩,金榜题名,考取了省城的一所大学。消息在村里一经传开,就像炸开了锅,一传十,十传百,方圆几里都知道了。父母欢天喜地,专门宴请了亲朋好友、左邻右舍。 
        众人都说我可以吃皇粮了,从此彻底改变了命运。那段时间,我自己都感觉有点飘飘然,走路都昂首挺胸。正所谓人逢喜事精神爽,父母每天都乐呵呵的,笑得合不拢嘴。十年寒窗无人问,一举成名天下知。远坊近邻时常来串门,还不断教育孩子说:“你得向莫庸学习,考取大学,吃商品粮,有工作有单位,一辈子不愁吃不愁穿。”“老莫呀!你家祖坟冒青烟了呀”,“大哥大嫂,你们后半辈子就享清福了”,你一言我一句,父母乐呵呵地忙着招待大伙,无暇应对。 
        但一切没有预想得那么美好。我去省城上学,父母一是不放心我独自去;二是觉得这是光宗耀祖的事,越隆重越好,于是父母一致坚持要让父亲送我去,我也欣然同意。我们父子俩都是初次出远门,既激动又好奇,感觉一切都是那么新鲜。一路颠簸来到学校,安顿下来之后骤然发现,周围学生中农民子弟非常少,来自城镇的学生居多。我们在食堂吃饭,饭后父亲习惯地用手背在嘴角两侧抹了两下,顿时邻座几个衣着时尚的女生投来鄙夷的目光。那目光如同刀一样刺痛我的神经,我拉着父亲狼狈地逃离了食堂,而父亲却浑然不知。我送父亲去火车站乘车回家,打听好了公交路线,我俩在路边拦了好几趟车都没停。旁边有人窃窃私语:一看就是乡下来的,连公交车都不会坐。最后一位好心人告诉我们得去公交站台乘车,并非招手即停。从此,我觉得城乡之间有隔阂,并非平等,对农村人常怀怜悯之心。 
        大学毕业后我分配在市区的一家工厂,住在单位破旧的单身宿舍,虽然身在城市,但城市离我很远。父母依旧生活在农村,家里的砖瓦房越发破旧,我那微薄的工资不能改善他们的生活。父母很少来城里,娘说城市没有农村好,歇在家里,足不出户都得花钱。我在工厂呆了几年,没有混出什么名堂,思前想后,决定趁年轻时闯荡一番,于是便毅然决然辞职下海经商。起早贪黑,在商场摸爬滚打近十年,几经沉浮,如今小有成就。住房由原先阴暗狭小的二手房变成了宽敞明亮的别墅,汽车由原先的二手桑塔纳变成了名贵的奔驰。今年,我终于把久居山村的父母接到城里来生活,实现了他们的夙愿。本想让他们在城里安度晚年,享受天伦之乐。然而,城乡生活差异太大,父母一时难以适应城市的生活。爹常说还是山村好,山泉水比矿泉水甜多了,打着赤脚四处转悠,摇着蒲扇大树底下一坐,好多人聊天,多么惬意。城里人都单门别院,从不串门,邻里之间照面也不打招呼,有一种拘束感和生疏感。父母深居简出,郁郁寡欢,日渐消瘦。我看在眼里,痛在心里,我和妻子商议,决定让老人家出去散散心。由于我和妻子工作繁忙,没空自驾游,特意找了当导游的老乡,把父母安排在她所带的团旅游。那天我亲自送父母去旅行社,送他们上车,目送他们远去。父母第一次独自出远门,游山玩水,走山寻川,可想他们多么高兴呀!哪里想到,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旅游大巴在返程中与一辆大货车迎面相撞,多人伤亡,父亲不幸罹难,母亲受伤住院治疗。 
        莫庸双眼噙满泪水,“我当时得悉噩耗,如同五雷轰顶,肠子都悔青了”。 
        我递给他纸巾,安慰道:“人死不能复生,请节哀顺变,死者安息,生者坚强。” 
他顿首继续说:“事故认定书认定货车司机负主要责任,货车司机所属公司与受害人家属协商。他们提出的赔偿方案中,我父亲的死亡赔偿金与其他人相差悬殊。就此我提出质疑,对方解释说因为我父亲系农村户口,且年满六十五周岁,其他人系城镇户口,因此计算出来有差距。前一阵子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都说同命同价,还赢得民众一片叫好。法律到底是怎么规定的?” 
        侵权类案件的法律规定实在太熟悉了,我不加思索地告诉他:“《侵权责任法》第十七条规定: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也就是媒体所报道的“同命同价”的法律依据。适用这一条款必须具备几个要件:1 、同一侵权行为,主要表现为同一事故,例如同一起矿难、交通事故等;2 、造成多人死亡,一般是指三人以上;3、受害人不区分年龄、性别、民族、财产状况等因素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是“可以”而不是“应当”,在实践中一般由法官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自由裁量。这条规定主要是解决了我国城乡二元化户籍制度造成的在同一起事故中,城乡居民死亡赔偿金数额差异较大的问题,而不是解决所有的事故中城乡居民死亡赔偿金数额一致的问题。有些媒体报道的“同命同价”未注意条款适用条件的限定,容易使百姓产生误解”。 
       “那我父亲的死亡赔偿金应当如何计算?”莫先生显然并未完全理解我刚才的解释。 
       “如果交通事故中只有你父亲一人遇难,那就无法实现同命同价,仍然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如果交通事故中包含你父亲有三人以上遇难,则可以同命同价,你父亲的死亡赔偿金按照城镇户口计算。”我耐心且通俗地回答他。 
       “噢,你这样一说,我就理解了。”莫先生沉思了一下,很快点了点头。 
       “那死亡赔偿金有多少呢?” 
       “城镇户口349900元,这是根据江西省2012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的20倍计算出来的。如果事故发生在其他省,则按其他省份2012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的20倍计算。如果还有被抚养人的,将被抚养人生活费计算出来后并入死亡赔偿金中,作为一个赔偿项目”。 
         除此之外,我还告知了莫先生丧葬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规定及计算方式。 
         莫先生若有所悟、似懂非懂地沉思了很久后,彬彬有礼地致谢离开。 
不知不觉,窗外已夕阳西下,对面墙上树影斑驳,几缕微风吹过,树叶摇曳。  滚滚的车流,掩没了多少城市的宁静,又让多少家庭失去了欢乐和祥和。“车祸猛于虎”。即使同命同价,也无法替代家人之间的亲情。 
         望着莫先生远去的背影,我默默地祈祷:愿天下苍生远离车祸,一生吉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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